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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
無負壓供水設備控制柜在出廠之前需要做的試驗,達到要求才出廠。

1、外觀、布線、防護等級檢查
對照標準和元器件的技術文件進行目測和量具測量,檢查無負壓供水設備控制柜尺寸、所選用元器件、導線顏色、指示燈及按鈕顏色、控制柜的表面質量、結構等,應符合設計要求的相關規定。
按照GB/T3797-2005的規定方法進行防護等級檢驗,其結果應符合控制柜的防護等級應符合 GB 4208 的規定,且不應低于 IP30的規定。
2、顯示及功能檢驗
對照設計文件檢查控制柜面板的各種功能顯示,其結果應符合不同情況下控制柜有相關顯示的規定。
3、無負壓供水設備電氣性能試驗
絕緣電阻與介電強度試驗
a)絕緣電阻按照GB/T3797-2005中第4.3條的規定進行檢驗,其結果應符合無負壓供水設備中帶電回路之間以及帶電回路與大地之間(在該回路不直接接地時)的絕緣電阻應符合GB/T?3797-2005中第3.8.1條的規定,不小于1M歐姆的規定。
b)介電強度按GB/T3797-2005中第4,4條的規定進行檢驗,其結果應符合無負壓供水設備的介電強度應符合GB/T 3797-2005中第3.8.2條的規定,對主電路及主電路直接連接的輔助電路,額定電源電壓220 V時,應能承受介電試驗電壓2000 V,50Hz;額定電源電壓380V時,應能承受介電試驗電壓2500V,50Hz;1 min 而無擊穿和閃爍現象。對不與主電路直接連接的輔助電路,額定絕緣電壓大于60 V時,應能承受介電試驗電壓2Ui+1000V,最低1500V的規定。
4、安全接地檢驗
檢查無負壓供水設備金屬構件上有否接地點,檢查接地點的連接導線顏色及是否有接地標記,并用通用量具測量接地導線的截面積及主接地點與相關金屬部件之間的電阻值,其結果應符合接地的規定。
5、防雷檢驗
對照設計文件檢驗是否設有可靠的防雷措施,其結果應符合控制柜應有可靠的防雷擊措施,并應符合GB 7450的規定。
6、環境試驗
低溫試驗
按照GB/T2423.1規定的方法進行,其結果應符合控制柜應能承受溫度5℃±3℃,持續2h的低溫試驗,無負壓供水設備應能正常工作的規定。
高溫試驗
按照GB/T2426.2規定的方法進行,其結果應符合控制柜應能承受溫度40℃±2℃,持續2h的高溫試驗,無負壓供水設備應能正常工作的規定。
恒定濕熱試驗
按照GB/T2423.3規定的方法進行,其結果應符合控制柜應能承受溫度40℃±2℃,相對濕度90%~95%,持續48h 的恒定濕熱試驗,試驗后無負壓供水設備應能正常工作的規定。
振動試驗
按照GB/T3797-2005中第4.15條進行,其結果應符合無負壓供水設備進行振動試驗后,結構和零部件均應完好無損,設備性能正常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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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
1、無負壓供水設備穩流補償器檢驗

用目測及量具測量等方法,檢查穩流補償器的外觀及尺寸應符合相關標準。
對照設計圖樣,檢查穩流補償器的設計壓力及結構尺寸等應符合無負壓供水設備穩流補償器要求的規定。
2、無負壓供水設備真空抑制器檢驗

對照設計圖樣,用目測及量具測量等方法,檢查真空抑制器外觀及規格應符真空抑制器的設計尺寸,樣式等規定。
連接真空抑制器與控制柜線路,試驗真空抑制器與控制柜的信號傳輸情況,有數顯及與控制柜間的信號傳輸功能。
3、無負壓供水設備抗干擾能力試驗
使無負壓供水設備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在距離控制柜1M處,啟動容量大于150A的電焊機工作,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其結果應符合設備應具有較強的抗干擾能力,在一定負荷的用電設備干擾下應能穩定正常工作,不應出現壓力震蕩或停機保護現象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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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
1、無負壓供水設備自動保護功能試驗
a)電源過壓、欠壓保護檢驗:無負壓設備正常運行時,用調壓器調整設備的輸入電壓,使輸入電壓超過或低于額定電壓的10%時,觀察設備停機保護及報警情況,其結果應符合設備應具有電源過壓、欠壓、缺相、短路、過流等故障報警及自動保護功能,對可恢復的故障應能自動或手動消除,恢復正常運行的規定。
b)缺相保護檢驗:無負壓供水設備正常運行時,將控制柜的三相電源中任選一相切斷,觀察設備的停機保護及報警情況,其結果應符合設備應具有電源過壓、欠壓、缺相、短路、過流等故障報警及自動保護功能,對可恢復的故障應能自動或手動消除,恢復正常運行的規定。
c)過流保護檢驗:無負壓供水設備正常運行時,將出水口閥門完全打開,人為造成水泵過載,當電機電流超過電機額定電流的1.1倍時,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及停機保護情況,其結果應符合設備應具有電源過壓、欠壓、缺相、短路、過流等故障報警及自動保護功能,對可恢復的故障應能自動或手動消除,恢復正常運行的規定。

2、無負壓供水設備超壓保護功能試驗
a)無負壓供水設備承受自來水壓力的耐壓強度試驗:將設備的出水口閥門關閉,提高自來水模擬水泵的壓力或外接試壓機使之達到設計壓力的1.5倍,保持30min,檢查設備進水口至出水口之間的承壓能力,其結果應符合設備在承受涉及壓力的1.5倍且不低于0.6MPa的壓力下,保壓30min,無滲漏和無宏觀變形或損壞的規定。
b)無負壓供水設備承受出水口壓力的耐壓強度試驗:啟動設備配套水泵或外接試壓機,使設備出水口壓力達到設計壓力的1.5倍,保持30min,檢查水泵出水口至設備出水口之間的承壓能力,其結果應符合設備在承受涉及壓力的1.5倍且不低于0.6MPa的壓力下,保壓30min,無滲漏和無宏觀變形或損壞的規定。

3、無負壓供水設備噪音測量試驗
無負壓供水設備噪音測試方法應按照JB/T8089-1999的有關規定進行,其測試結果應符合設備正常運行時的噪聲:單機功率小于等于45KW時不應大于75 dB(A)。當有安裝環境要求時,應采取降噪措施符合環保要求的規定。
4、無負壓供水設備抗干擾能力試驗
使無負壓供水設備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在距離控制柜1M處,啟動容量大于150A的電焊機工作,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其結果應符合設備應具有較強的抗干擾能力,在一定負荷的用電設備干擾下應能穩定正常工作,不應出現壓力震蕩或停機保護現象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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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負壓供水設備供水能力試驗

按圖4試驗裝置進行試驗,單獨啟動一臺水泵,使水泵處于額定轉速運行,通過改變出水口閥門的開度來調節水泵工作至額定工況點,記錄壓力傳感器讀書和出水口流量計瞬時流量讀數,并分析其結果應符合額定狀態下,設備單臺工作泵的實測楊程和流量不應低于水泵標定的額定值的5%。的規定。

2、小流量停泵保壓功能試驗
按圖4試驗裝置進行試驗,無負壓供水設備在正常運行的工況下,關閉設備進水口閥門,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其結果應符合第5.3.4條的無水自動停機的規定;設備停止運行后,再打開設備進水口閥門,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其結果應符合設備在水源無水時應能自動停機保護,并具有報警功能;水源水壓恢復后應能自動啟動。即設備應具有無水自動停機和有水自動開機功能的規定。
3、無負壓供水設備小流量停泵保壓功能試驗
按圖4試驗裝置進行試驗,在設備正常運行狀態下,逐漸關閉設備出水口閥門,減小設備出水流量至設備額定供水流量的1%的狀態,觀察設備的停泵保壓情況,其結果應符合設備在用水低峰或夜間,當用水量低于1%的設備額定供水流量時應能自動切換為小流量停泵保壓的工作狀態,即設備應具有小流量停泵保壓功能的規定。
4、無負壓供水設備水泵自動切換功能試驗
按圖4試驗裝置進行試驗,使設備處于自動工作狀態,手工修改時單元,試驗時間可在2min到8h之間任意設定,然后觀察并記錄設備運行的切換情況,其結果應符合設備配置兩臺及以上的水泵時,水泵應能自動切換運行,且切換設定的視覺誤差不應超過±30s的規定。
5、連續運行試驗
使無負壓供水設備處于正常運行狀態,調節設備出水口閥門,使設備出水口流量為額定供水流量,連續運行不少于12h后,檢查設備各部件情況,其結果應符合設備在額定供水流量及揚程的條件下,連續運轉不少于12h后,各部件不應產生影響正常運行的故障,且水泵運轉無雜音和其他異常現象的規定。
6、設備啟、停控制功能試驗
使無負壓供水設備分別處于手動、自動、遠程狀態,啟動和停止任何一臺水泵,檢查水泵的啟動、停止情況,其結果應符合設備應具備手動、自動和遠程操作的啟動、停止功能的規定。
7、備用泵自動投入運行試驗
使無負壓供水設備處于自動運行狀態,人為制造一臺水泵故障,檢查備用泵的投入運行情況,其結果應符合設備的工作泵出現故障時,備用泵應能自動投入運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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